根據《汕頭市金平區人民檢察院2022年公開招聘合同制書記員的公告》要求,現將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面試
(一)面試對象
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確定為面試對象。參加面試的考生名單詳見附件1。
(二)面試時間和地點
1、時間:2022年11月30日(星期三) 上午8:30
2、地點:百城人才測評考試服務中心(汕頭市龍湖區金砂路106號國際商業大廈1棟6樓)
(三)面試方式
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,主要考察綜合分析能力、組織協調能力、應變能力、語言表達能力、心理素質和形象舉止儀態等。面試時間為每人5分鐘。
(四)注意事項
1、考生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、技能測試準考證于上午7:45前到考點報到,參加面試抽簽。未能按時報到的,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。對證件攜帶不齊的,取消面試資格。
2、考生報到后,應將所攜帶的通訊工具和音頻、視頻發射、接收設備關閉后交工作人員統一保管,面試結束離場時領回。
3、工作人員組織考生抽簽,決定面試的先后順序,按抽簽確定的順序進行面試。
4、候考的考生實行封閉管理,須在候考室靜候,不得喧嘩,不得影響他人,不得擅自離開候考室。因特殊情況需要離開候考室的,須經工作人員同意。候考考生需離開考點的,應書面提出申請,經主考官同意后按棄考處理。
5、面試開始后,考生應在工作人員的引導下按抽簽順序依次進入面試室。考生不得攜帶與面試無關的物品進入面試室。
6、面試過程中,考生必須嚴格遵從主考官指引,以普通話回答問題。不得報告、透露或暗示個人信息,其身份以抽簽編碼顯示。如考生透露個人信息,按違規處理,取消面試成績。
7、面試結束后,考生到候分室等候面試成績,不得交頭接耳,大聲喧嘩。考生須服從考官對自己的成績評定,不得要求加分、查分、復試或無理取鬧。
8、考生應接受現場工作人員的管理,嚴禁以任何形式違規獲取、傳播試題信息。對違反面試規定的,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。
(五)面試成績
面試成績生成后,考生憑身份證、準考證和面試抽簽序號卡簽領面試成績通知書,同時領回本人物品??忌I取面試成績通知書后,應立即離開考點,不得在考點逗留。
考試總成績將在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通過考生報名系統公布。
二、疫情防控要求
(一)考前準備
1、考生應提前了解廣東省汕頭市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,非必要不參加聚集性活動。
2、考前7天內有高、低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考生請提前聯系金平區人民檢察院。
3、考生須提前準備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。
(二)開考時注意事項
1、入場時,考生須出示粵康碼、行程碼、考前(以開考時間為準)48小時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(電子、紙質同等效力),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(體溫<37.3℃)方可入場。
2、有下列情況者不得參加考試:
(1)正處于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病例、無癥狀感染者,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,以及其他正處于集中隔離、居家隔離、居家健康監測的考生;
(2)粵康碼為紅碼或黃碼的考生;
(3)不能提供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考生;
(4)現場測量體溫不正常(體溫≥37.3℃),在臨時觀察區適當休息后再次測量體溫仍然不正常的考生;
(5)其他不符合正常參加考試情況的考生。
3、考生須按要求全程佩戴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(口罩上不得有明顯文字、圖案標識),進行身份核驗時須摘除口罩。
4、考生出現發熱(體溫≥37.3℃)、咳嗽、乏力等不適癥狀,或有相應癥狀或經檢測發現有異常情況的,應及時報告并自覺服從考務人員管理,由衛生防疫人員研判是否可繼續參加考試。
5、考生應認真了解疫情防控要求和附件2《考生疫情防控承諾書》。在候分室上交《考生疫情防控承諾書》后方可離場。
6、考生不配合考試防疫工作、不如實報告健康狀況,隱瞞或謊報旅居史、接觸史、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,提供虛假防疫證明材料(信息)的,取消考試資格。造成不良后果的,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。
7、如考前出現新的疫情變化,本次面試將根據疫情防控政策進行調整,請考生密切關注金平檢察微信公眾號、考生系統相關通知,并保持通訊設備暢通。
三、聯系部門、監督部門及電話
聯系部門:汕頭市金平區人民檢察院(0754-88571558)
監督部門:汕頭市金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(0754-88329275)
附件1.汕頭市金平區人民檢察院2022年公開招聘合同制書記員結構化面試人員名單.xlsx
汕頭市金平區人民檢察院
2022年11月25日